每经记者|陈梦妤 每经编辑|魏文艺
8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8月9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符合北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限套数。即京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同时,《通知》明确,对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政策不变,京籍居民家庭五环内限购2套,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五环内限购1套。
住房公积金方面,《通知》明确,对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由此前认定为二套房,调整成认定为首套房。以房屋总价400万元、公积金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30年为例,由二套房调整为首套房后,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月供最高减少253元。
最高贷款额度方面,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大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款140万元。
与此同时,《通知》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购买五环内住房不低于35%、购买五环外住房不低于30%,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不再区分五环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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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图片来源:每经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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