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被罚20万元: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

  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被罚款20万元。谢某福(时任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上述事由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株银罚决字〔2025〕1号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 罚款2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株洲市分行

2025年4月16日 三年
2 谢某福(时任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株银罚决字〔2025〕2号 对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 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株洲市分行

2025年4月16日 三年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曹睿潼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donews官方支持 » 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被罚20万元: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