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29日讯(编辑 李响)28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官网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柜台业务操作规则》(以下简称《操作规则》)的通知,《操作规则》在此前柜台债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对开办业务系统接入程序进行了规范。
操作规则对众多细节进行了要求和规范,如其中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开办或申请开办柜台债业务的机构应向同业拆借中心完成数据交互,这将有利于加强数据收集和管理,防范潜在风险。
此文件被众多券商人士看作是监管部门为柜台债业务全面落地,打通了关键环节,“后续,各家申请券商应会陆续接受同业拆借中心的验收,通过后即可开展柜台债业务了”。
我国债券市场,即将迎来更多的“资金活水”。业内人士直呼,如果柜台债市场这个“小个子”,长成“巨人”,或可再造一个“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柜台债规模体量,在全市场中占比不到1%。央行数据显示,2024年商业银行柜台债券托管余额1556.2亿元,对比来看,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55.8万亿元,交易所市场托管余额21.2万亿元。
部分券商人士对财联社表示,此次《操作规则》正式出台或标志着柜台债市场最后一块“拼图”已经完成,中小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对于打造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与此同时,未来柜台债市场或是券商未来创新业务发展的蓝海,山西证券、中信证券等多家券商已在积极布局,针对零售客户打通股市和债市的融合,亦或是金融机构创新业务新的增长极。
柜台债操作规则要点
《操作规则》指出,同业拆借中心为开办柜台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办机构),提供柜台业务明细数据收集和前后台信息传输服务并开展日常监测。柜台业务交易品种包括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债券借贷、衍生品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交易品种。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各类债券品种可通过柜台投资交易。开办机构应当制定柜台业务规则,建立合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债券品种与交易品种。
《操作规则》要求,开办机构应通过银行间市场柜台业务系统接入程序(以下简称接口)与同业拆借中心完成柜台业务数据交互。申请机构应通过同业拆借中心“对外接口服务系统”提交接口开发申请。接口开发申请通过的,申请机构自行组织接口开发,同业拆借中心向申请机构提供相关业务技术文档。
从监测与管理的方面来看,开办机构应当加强柜台业务内控管理和系统建设,做好交易服务全程留痕,严格规范柜台债券交易流转、托管结算、信息安全等相关操作流程,切实防范柜台业务风险。
据了解,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是典型的场外市场形式,其交易机制与场内市场存在显著不同,更多采用“一对一”询价模式或做市商报价制度,在债券柜台业务中,投资者根据承办机构的报价进行交易,而非在集中场所进行撮合成交。
“在场外市场中,做市商、经纪商等中介机构扮演了重要角色,数据资源就成了报价的核心关键”,业内分析人士对财联社表示,由于当前柜台债券市场仍以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为主,若柜台债市场扩容,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存量规模。
此前柜台市场的品种交易仅在中债登进行结算,与做市商、经纪商等中介机构数据直连。此次《操作规则》要求向同业拆借中心完成数据交互的同时,第二十六条还明确规定,“同业拆借中心对柜台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数据享有完全的数据权益,即使该等数据可能是通过开办机构的行为而生成”,在分析人士看来,这也是对金融机构获客开户的一种监管手段。
扩容柜台债市场有利于加速出清债券市场的利率风险
央行数据显示,2024年商业银行柜台债券托管余额1556.2亿元,相较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余额155.8万亿元和交易所市场托管余额21.2万亿元,规模上量仍相对偏慢。
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一环,优化柜台债券市场的相关规则,既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境外机构投资国内债券市场,也有利于在境内稳步实践多级托管制度,进而推动我国多层次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从投资端来讲,柜台债券市场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了重要的投资渠道。一方面可以为包括地方政府、优质企业在内的各类发债主体提供更多直接融资的渠道,另一方面,柜台债券市场可为各类中小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做市、担保品管理等多方位的综合性服务,有效提升市场活跃性、促进市场分层。
据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监管致力于维持利率债市场向上倾斜收益率曲线的决心没有改变。在去年以农商行为主导的长期国债利率快速下行阶段,监管就曾不止一次提示过利率风险。
彼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徐忠接受公开采访时表示,大量资金涌入债券市场,导致债券市场期限利差、信用利差缩小甚至拉平,长期国债利率已经偏离合理区间,一定程度上存在泡沫化倾向。针对正在累积的债券市场风险,尤其对风险控制能力很弱的中小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有责任进行风险提示。
在业内人士看来,一些中小银行、城农商机构并没有充分考虑国债投资的利率波动风险。在浓厚的投机氛围下,有些机构由配置盘变成了活跃的交易盘,甚至将债券当作股票来炒作,部分机构投资集中度很高,债券收益占营业收入超过50%以上,也让财报中投资收益的增幅颇为可观。
“这种百年一遇的极端行情下,催生了监管加快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改革力度,柜台债扩容便是其中一个积极信号”,有知情人士对财联社表示,柜台债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一环,可以面向个人投资者、中小机构投资者开放,对于那些未能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而言,是参与债券尤其是国债买卖的重要窗口,而发展扩容柜台债市场,不仅对于致力于零售业务的中小机构带来业务增长机会,也可把现有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隔离出来,防止再次出现过量资金涌入,对长期国债利率下行推波助澜。
柜台债业务或将成券商未来创新业务发展的蓝海
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开放了非商业银行机构与外汇交易中心、中债登、上清所的系统联测和功能验收。随着此次新规出台,具有银行间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后续在同业拆借中心完成系统验收后,可申请成为银行间债券柜台的开办机构,服务参与债券交易的各类投资者。
上述券商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表示,尽管此次《操作规则》出台后,券商具备通过同业拆借中心验收实行展业的基础,但围绕柜台债市场的交易系统建设并不是每家券商机构都在做,整体市场规模上升一个台阶仍需时间。
“不过这或是券商未来创新业务发展的蓝海”,在该人士看来,传统的券商经纪业务已杀成红海,目前以山西证券、中信证券为代表的券商机构正努力成为这一新赛道上的“领头羊”。一方面,券商作为主承销商可在一级市场上赚取承销费收入,也可在二级市场提供双边报价,赚取报价点差收入,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把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这两个最大的资本市场打通,以此衍生出交易服务、策略服务等,都将极大提升金融机构的估值表现。
不过,多名分析人士表示,柜台债市场后续发展的瓶颈与挑战尚存。当前柜台债券市场仍以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为主,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相对高收益品种选择匮乏,同时投资者也暂未形成通过柜台市场投资债券市场的行为偏好,而且券商机构相对银行而言,整体资金体量也相对偏小。
业界预期,随着《操作规则》正式出台,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在加强投资者教育的共同推动下,有望吸纳风险偏好更高、追求更高风险与回报的投资者,满足潜在的多元化投资需求,为打造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