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区外地人买房可申请公办学位。
4月28日,广州南沙区教育局发布通知。通知指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入读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2025年1月10日(含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满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的。
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自2025年1月10日(含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同时满足祖父母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同户同住(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祖父母户籍地址一致)三年以上(截止至当年招生计划公布之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本市无房产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