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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维权)(002122)4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虚增收入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未披露对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重大进展情况。
浙江证监局指出,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武剑飞、董事会秘书武宁、财务总监陈莹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武剑飞、武宁和陈莹莹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汇洲智能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涉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公司治理、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
对于问题一“虚增收入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已对涉及的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受上述事项影响的2021至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并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对于问题二“未披露对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重大进展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细节,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此外,汇洲智能于今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汇洲智能称,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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