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提出八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12月17日,在总局召开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表示,《指引》旨在引导平台企业识别风险、加强管理,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平台企业在推动社会进步、便利人民生活的同时,也面临新的垄断挑战。刘健指出,平台经济具有明显区别于传统经济的竞争特点:规模效应、网络效应显著,头部企业易于跨界扩张实现“赢者通吃”;平台作为“关键少数”,对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拥有规则制定、数据掌控、算法运用等多重优势;平台生态利益多元,行为边界划分更加复杂。
“从监管实践看,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风险较为突出,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也需提升。”刘健表示,《指引》的制定正是为了回应监管需要和各方关切,为平台企业提供清晰、具体、可操作的行为指引。
《指引》采用“具体规则+风险示例”的方式,直面平台经济中的突出垄断行为:“二选一”行为被明示风险。针对平台企业强制商家“站队”的问题,《指引》明确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通过惩罚性或激励性措施实施“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已依法查处多起此类案件。“全网最低价”条款面临约束。针对部分平台要求商家售价不得高于其他平台的行为,《指引》警示,此类“全网最低价”条款可能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构成垄断协议。
算法垄断风险被重点关注。“算法黑箱”问题首次在合规指引中被系统提示。《指引》强调,平台应将“算法向善”作为重要目标,主动防范“算法共谋”等新型垄断风险,鼓励企业开展算法筛查,建立算法垄断识别与防控体系。
刘健表示,《指引》的出台不仅是监管要求的明确,更体现了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完善”的全链条合规治理思路转变。通过明确行为边界、提供合规指引,推动平台企业主动构建反垄断内部管理体系,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透露,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将广泛听取平台企业、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为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张彦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