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不得强制购买中小学校服。
据羊城晚报,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校服管理工作机制、规范选购管理和行为、强化服务保障,促进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确保进校园的校服优质、合体、美观、舒适,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意见》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意见》明确,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对校服采购不得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擅自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般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不得强制学校或者学生购买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