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山东证监局发布公告,对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与服务方式、业务规模不相适应;二是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人员向未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人员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三是营销人员进行宣传时发布不实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条、第十四条和《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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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公司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