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01983万元,并处174万元罚款。
应某龙(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
张某(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对该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1 |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浙银罚决字〔2025〕34号 |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01983万元,并处174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
2025年5月13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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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某龙(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
浙银罚决字〔2025〕35号 |
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
警告,处6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
2025年5月13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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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张某(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 |
浙银罚决字〔2025〕36号 |
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
处5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
2025年5月13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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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