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多万元商铺征收补偿仅189万,台州男子起诉区政府一审败诉后已上诉。
据北极海新闻报道,“我花了300多万元买下的商铺,现在却只能得到189万元的补偿,这公平吗?”马先生站在椒江区工人东路436号的商铺前,语气中满是无奈。自2023年6月房屋面临征收以来,他的生活被彻底打乱。
马先生表示,他于2005年以300多万元购得该商铺,土地面积44.96平方米,建筑面积210.46平方米。该房屋长期用于出租,年租金可达35万元,是马先生重要的经济来源。然而,椒江区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未能获得马先生的认可。
马先生申请重新评估,评估公司表示考虑租金因素后,房屋可评估至五六百万元。但拆迁办提出要收取40%的土地收益金,且未提供相关的收费规定。此后,重新评估事宜未再提及。马先生通过信访投诉途径反映问题,先后经过副区长接待、街道回复、行政复议局回复、信访局等多个环节,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马先生委托天利亿丰(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公司给出的评估价值为851.702万元,与前期评估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据悉,目前,马先生的房子周边住宅房每平方米1.5万左右,而这条街门市的价格是每平方米4.5万左右,属稀缺房源。因此,马先生觉得政府给出的价格,他难以接受。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马先生的诉讼请求。台州市中院认为,因椒江区工人路北侧金海西巷以西二号区块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需要,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被告有权作出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随即,马先生又上诉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