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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正式开幕。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今年主要关注维护中国企业海外权益、完善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健全证券期货执法非诉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等领域,并提出相关期盼和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保护”被写入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后续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杨宗儒看来,当前证券期货行政监管措施仍面临强制执行依据不足,监管部门对行政处罚罚没款保全手段有限等,影响着监管权威与公信力,也影响着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完善维护中企海外权益机制
引导企业有序出海
杨宗儒介绍,中国企业已逐步从“产品出海”向“投资出海”发展,但近年来中国企业投资出海面临无序竞争、出海人才与服务供给不足、资金与人员出海不够便利、海外维权困难等问题。
为此,杨宗儒表示希望设立“企业出海投资引导专项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引导企业向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强化海外供应链韧性等重点领域优先投资;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出海的龙头、“链主”企业的智库与示范作用,引导企业有序出海投资。
为防患于未然,杨宗儒还希望建立出海投资预警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现有的海外投资信息产品,建立统一的出海投资分级预警与信息服务体系,针对不同地区制定年度投资指南,并根据当地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动态更新安全预警级别。
此外,他还提出希望完善海外维权救助机制,提升出海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供给质效,为被国外不合理打压制裁的重点企业建立专项应急支持政策体系,如引导政策性银行提供快速审批的低息应急过桥贷款,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专项被制裁保险,设立被制裁企业进入“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的快速通道等。
推动设立跨境创投试点
允许投顾在指定范围内提供“跨境理财通”服务
杨宗儒表示,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是金融高水平开放的“试验田”,同时对人民币国际化和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具有重要意义。
他表示,希望依托广州黄埔科学城等科创集聚区,推动设立跨境创投试点,在外币创投准入、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收益分配、退出渠道等方面优化制度设计,推动大湾区建立统一信息共享、投资评价和退出机制,吸引和培育一批专业化、国际化的创投机构。
同时,他希望打通资金跨境流动通道,畅通跨境投融资登记渠道、简化审批流程;扩大大湾区QFLP余额管理制试点范围,允许额度在基金间灵活调剂,吸引境外资金有序进入内地。
在便利居民跨境投资方面,杨宗儒希望进一步优化“跨境理财通”的政策制度和产品体系。包括允许投顾人员在指定场所及授权平台,为客户提供“跨境理财通”专业服务;探索更大范围内的跨境资格互认等制度创新;适度放宽合格产品范围,视情况纳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居民跨境资产配置选择。
强化非诉强制执行效力
明确行政机关开展诉前财产保全条件和标准
杨宗儒委员同时关注到证券期货执法领域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实践中,证券期货行政监管措施强制执行依据不足,监管部门对行政处罚罚没款保全手段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监管权威与公信力,也影响着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针对这一问题,杨宗儒希望出台保障行政监管措施执行的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于“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责令负有责任的股东转让股权”等监管措施,目前缺乏直接的强制执行依据,希望探索加强行政监管措施强制执行工作保障,适时出台有关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
其次,他表示希望修订有关行政诉前财产保全的司法解释或出台相关工作意见,明确行政机关开展诉前财产保全条件和标准,或出台相关工作意见,鼓励法院在证券期货执法领域非诉强制执行案件中积极开展诉前财产保全。
最后,他希望研究扩大债权人撤销权适用范围,参考《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通过司法解释等方式,将证券期货执法作出的罚没款纳入债权人撤销权的适用主体范围。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黄顺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