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国企土地盘活新政,土地能入股也能变基金。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湖北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服务国有“三资”管理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全省各地摸清国企“家底”,锚定“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目标,把闲置、低效的土地资源盘活变现。土地能入股也能变基金。湖北省政府批准的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国有企业,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经批准可依法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对于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建设、养老设施、租赁住房、水利设施、文化旅游以及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要求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回收资金可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入新项目建设。对具有稳定现金流、资产权属清晰、资产抵押易于变现的产业,支持将土地相关权益或收益转化为可交易的证券产品,增加土地资产的流动性和价值实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