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文 加大对“个转企”发展的培育支持

  本报记者寇佳丽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7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加大“个转企”培育帮扶力度。

  《指导意见》明确,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意愿,加强政务服务系统集成,为“个转企”提供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助力提升转企后内部管理水平和合规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同时,加大对“个转企”发展的培育支持,有效降低转换成本,服务更多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作为市场经济的“毛细血管”,个体工商户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指导意见》的发布有助于加快我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步伐,有利于经营主体结构的持续优化。

  在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延续有关行政许可”等多项措施。

  《指导意见》强调,个体工商户通过直接变更转型为企业的,可以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同步办理公章刻制、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基本账户开立或变更预约等关联事项。

  在加大“个转企”培育帮扶力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分型分类梯度培育”“优化就业和社保服务”“做好接续融资支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诸多具体举措。

  《指导意见》指出,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各银行机构持续深化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银企对接、优化信贷审批,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转企后的融资支持力度。对转企前有贷款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合规做好后续融资支持。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何代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不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融资难题。强调对“个转企”做好接续融资支持,将更好调动个体工商户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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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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