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罚400万元

  7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罚款400万元。

  同时,胡某平(时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因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荆某莹(时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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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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