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氪获悉,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今天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建房〔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实际,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该市出台六条住房公积金措施,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其中提到,“卖旧换新”贷款按首套房利率执行。缴存人在省内出售自有住房12个月内在我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照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厦门出台六条公积金措施,“卖旧换新”贷款按首套房利率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Donews采集站 » 厦门出台六条公积金措施,“卖旧换新”贷款按首套房利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