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川农商银行被罚51.55万元:违反货币金银业务管理规定等

  8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东龙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货币金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国库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51.55万元。

  同时,官*平(时任广东龙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因对广东龙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1.5万元。

  傅*胜(时任广东龙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因对广东龙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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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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