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年内再度披露隐性债务问责案例,释放严监管信号

  时隔4个月,财政部再次曝光新增隐性债务案例,且资金规模合计高达1410亿元,释放遏制隐性债务严监管信号。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正进入高潮,而为了防止地方政府“一边化债、一边新增”,财政部加大隐性债务曝光频次,以此警示地方不得违法新增隐性债务。

  8月1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下称《通报》),披露了福建省厦门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六地通过当地国有企业违法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合计1410.14亿元,相关领导干部被问责。

  这是继财政部今年4月披露6起地方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后,年内第二次曝光地方隐性债务问责案例,比较少见。而且此次问责涉及的地方总体来看层级更高,涉及隐性债务资金规模更大,尤其是厦门和成都两地新增隐性债务规模均超600亿元。从新增隐性债务手法上看,六地均通过当地国有企业违规融资新增隐性债务。

  根据《通报》,福建省厦门市通过国有企业垫资实施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安置型商品房项目等,新增隐性债务683.96亿元。

  具体来看,2020年7月以来,按照厦门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实施7个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截至2023年6月底垫资578.97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578.97亿元。

  2020年11月以来,按照原厦门市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片区指挥部(现厦门市同翔高新城片区指挥部)相关会议要求,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实施同翔高新城产城融合城市更新核心区一期项目,截至2023年6月底垫资4.4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4亿元。

  2019年10月以来,按照厦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同安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资建设32个安置型商品房项目用于安置被拆迁户,截至2023年6月底垫资100.59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00.59亿元。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一般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或发行政府债券等方式解决。上述通过国企垫资建设明显违法,形成新增隐性债务。

  根据《通报》,四川省成都市通过国有企业垫资实施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垫资建设市政道路等公益性项目以及代政府缴纳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新增隐性债务614.08亿元。

  2020年6月以来,成都华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国有企业,为成都市本级及下属成华区、武侯区、温江区、锦江区、金堂县、彭州市、青羊区、金牛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邛崃市、崇州市等13个区(市、县)垫资支付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截至2023年6月底共计垫资371.64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371.64亿元。

  2018年10月以来,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国有企业为成都市本级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东部新区、龙泉驿区、简阳市、金堂县的市政道路等公益性项目垫资,截至2023年6月底共计垫资160.7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60.7亿元。

  2020年10月以来,成都兴锦生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国有企业,按照相关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会议要求等,代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彭州市政府缴纳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81.74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81.74亿元。

  除了厦门、成都两地涉及隐性债务规模大之外,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增隐性债务规模也较大。

  根据《通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通过国有企业垫资建设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新增隐性债务103.85亿元。

  具体来看,2020年5月以来,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理委员会相关专题会议要求,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现武汉光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垫资建设16个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6月底,企业垫付建设资金83.21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83.21亿元。

  2021年6月,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专题会议要求,光谷科学岛(武汉)有限公司负责与社会资本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建设期满后回购社会资本方全部股权。截至2023年6月底,项目公司垫付该区域内25个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20.64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0.64亿元。

  此外,根据《通报》,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新增隐性债务5.2亿元。重庆市武隆区通过向国有企业借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隐性债务1.6亿元。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隐性债务1.45亿元。

  目前,上述新增隐性债务相关领导(副市长、财政局长、国企董事长)干部被问责,问责形式包括谈话提醒、书面检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政务警告、诫勉、政务记大过等。

  财政部表示,以上六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观念不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求的有力举措。各地方各单位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财政部称,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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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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