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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2025年3月,中国创业公司Monica研发的全球首款通用AI智能体Manus发布。12月30日,Meta宣布以数十亿美元收购Manus。因收购可能涉及技术出口、数据出境及经营者集中等问题,目前正在接受中国监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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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为什么收购Manus?通俗地说,好比北京的梅兰芳大剧院,名气很大,硬件建设豪华完备,但缺一个梅兰芳。于是就得去“收购”,包装一个“小梅兰芳”明星演出团队,作为自己的台柱子。
Manus,就是这样一个在舞台上初露峥嵘就光彩夺目的小明星。
Manus为什么被外国企业收购?
Manus是由中国人在中国完成基础开发的企业,为什么先搬到新加坡,最后被美国人收购?国内企业为啥没买它?
从Manus的三位创始人的创业履历看,这个团队的产品都是针对性很强的工具类产品,主要面向商业用户,而且海外付费用户占比很大。海外客户对于To B付费模式也非常认可。
那为什么中国用户不用Manus呢?价格贵是第一个也是最大的原因。
Manus的基础月费是20美元(约140元人民币),超额使用还要额外付费,不少客户一个月要付上千美元。对海外客户来说,这相当于雇用了一个7×24小时不知疲倦的数字人工助理,他们觉得值;但国内用户付费意愿低,20美元的基础费用已经不便宜了。现在很多人手机上都安装了好几个AI客户端,但全是免费版。
为什么国内巨头不买Manus?据说有国内巨头之前和他们接洽过,当时出价数千万美元。在估值方面,国内很多时候会按“重置成本法”估值,即自己开发要花多少钱,对方就值多少钱。而对海外头部企业来说,并购决策的核心点在于要么对方挡路了,要么自己缺对方的东西,最好是两者兼具。而且时间非常宝贵,并购能节约时间,这也是一个重要考量。
Manus搬到新加坡是“逃跑”吗?
像Manus这样市场主要在海外的企业,把经营实体搬到境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Manus在新加坡设立公司的时间远早于产品推出,这是有计划的商业和合规架构安排,并非“出名后跑了”。Manus的AI服务采购对象包括OpenAI、Google、Anthropic等美国AI服务商,这些闭源大模型服务商都不向中国大陆及中国香港地区提供服务。如果Manus还是中国企业身份,采购这些服务商的技术再卖给海外客户,可能会触及美国相关法律制裁,面临合规风险。因此从商业利益和合规风险来看,Manus搬去新加坡发展是合理的,没什么可指责的。就算在架构重组过程中涉及人员调整,也依法依规进行了相应补偿,大家好聚好散,没有听说什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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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定价权之议
同样一个项目,在不同市场的价值认知和定价完全不同,就像同样一块石头,不同人眼里价格不一样。
这就引出了一个重要话题——美国还是拥有全球高技术项目的定价权。
2023年我们发现,俄乌战争后,不少德国制造业企业“逃往”中国投资,因为中国的制造业环境能接得住;但德国和中东欧的高科技企业却很少来中国,大多“逃往”美国,原因就是美国投资市场能给出更高估值。
国内高科技项目估值也大多以美国为标杆。马斯克搞民营航天,国内相关项目估值就高;马斯克搞星链,互联网卫星项目就被看好;英伟达值钱,国内类似企业估值也跟着高。反之,美国不认可的项目,在中国也难获得高定价。
以前这种逻辑有道理,因为国内高科技投资多由红杉资本等美国机构主导,项目退出也多依赖赴美上市。但现在赴美上市通道受阻,估值逻辑却没改变,说明国内金融投资界还是以美国的价值尺度为准。美国同时拥有最强的高科技原创能力和金融投资能力,形成了互相放大的闭环,构建了全球高科技霸权。
美国擅长发明概念,不管能不能玩得成。比如元宇宙,现在玩不下去,扎克伯格已经不再提了。马斯克之前说要上火星,现在也不怎么提了。但这种概念创新能力和引领世界科技潮流的能力确实厉害。
笔者之前参与过贸易战和科技战的相关工作,没打过的时候不知道对方有多强,打过之后就发现美国个别地方是“纸老虎”,但总体上是“真老虎”,我们能和它抗衡,打个旗鼓相当,已经很不容易。
值得重视的是,美国在高科技投资领域又有新打法。我们传统的做法是产业需求拉动科技发展。美国高科技项目现在是由股市直接赋值,不需要产业拉动,而且已经形成闭环。比如英伟达做GPU,签几个未来的合同就能拉动股市,然后再通过算力采购消化产能。
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我国高科技原始创新和金融界还没形成互为动力的机制。虽然要求金融业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坚持长期主义,但如果金融机构没有盈利模式,逻辑上不能闭环,投资支持就是镜花水月,落不到实处。
比如,国有投资机构投资失败后要被追责,对风险容忍度极低,所以对中小科技企业特别是非国有科技项目的投资意愿就很低,对民企的融资条件格外苛刻,履行过程中也很难通融。
民企融资难,条件苛刻,几乎每笔贷款都要企业家个人担保、夫妻担保,投资多半还要签对赌协议。当借来的钱都投入科技开发之后,企业家个人其实并无多少余财来履行对赌协议。一旦没达成对赌协议(比如三年上市),哪怕企业现金流很好,也可能被清盘,最后形成多输局面。
科技投资集中化与“墙内开花墙外香”
因为上述种种原因,现在国内很多创新活动,尤其是自主创新、个人创新和中小企业创新,存在着开发风险大,成功了也卖不上价的大问题。
很多创业者反映,与其个人奋斗,还不如去大厂当科学家,带领团队做项目,收入并不比自主创业低。这也导致近两年来,科技投资向头部公司集中,中小企业得不到投资。科研活动和科研人员也向头部集中,头部公司逐渐形成技术路径垄断和资金垄断。
从行业发展和国力增强角度,我们并不愿意看到Manus这样的优秀高成长企业被外国收购,但它客户在海外,本身就应该定位于国际化和全球发展。在国内得不到高估值,能获得国际高估值也是值得高兴的事。
看到Manus被美资公司收购,我们的心情很复杂。既为中国土地上能够培育出世界一流的AI软件而自豪,又为“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结局而纠结。就像做父母的,把孩子按雄鹰标准培养,等它长大翅膀硬了,要飞向广阔天空,我们一方面高兴,一方面又舍不得它离巢。
但无论如何,绝不能剪了它的翅膀,逼它留下。为企业的利益,为行业的发展,为科技的进步,为我们国家肩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使命,无论出于什么考量,都不能粗暴干涉,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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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产业的审视
回过来审视自己,就会发现我们的软件行业跟不上趟,成了短板。在电子信息产业大发展的时代,软件产业反而生存得极其艰难。
国内用户企业对软件付费意愿低,定制化需求泛滥,逼迫软件企业自相残杀打价格战。超过40%的上市软件企业,包括用友、金蝶等头部软件企业连年亏损,行业平均净利润率仅2%。
究其原因,主要有四大乱源:
1. 不买知识买劳力。
软件行业早期的盗版文化,开始反噬行业。不少当今名震一方的互联网大佬,无论是搞软件的还是用软件的,早期经历都和卖盗版光盘、卖破解版软件脱不开关系。这种经历形成的基本价值观,造成了不尊重知识,更不愿意购买知识,宁愿去抄、去偷的风气。
消费互联网免费逻辑蔓延至企业端。甲方用户普遍认为“软件=免费服务”,把软件的价值等同于程序员工资的价值。定价逻辑从“价值导向”退化为“人头计费”。这种人头计费法,不但是把对知识价值的购买转化为购买码农的劳动时间,而且在实践中以招标为名,比价购买,价低者得。其实质,变成了逼迫知识的拥有者在市场上拍卖自己的劳动力,而且是以价低者得的方式,“自相残杀”。短期看,这样可以为甲方省钱,长期看,一定会产生扼杀全社会创新能力的恶果。
2.开源省力走捷径。
开源技术(如Kafka、PostgreSQL)本是降低行业门槛的创新加速器,但甲方要省钱,乙方想省力,两个诉求的矢量合成就指向利用开源技术降低开发成本,自然而然地导致产品高度同质化,简单化。软件企业不再比拼技术内核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转而“拼装廉价开源积木”,赚取微薄利润。只有少数在开源无法覆盖的极端场景(如金融级稳定性、微秒级性能)找饭辙的厂商,可以逃出这个怪圈。
开源技术就这样变成了软件企业同质化廉价化的毒药。
3.招标制度雪上加霜。
央国企和政府机关的招投标制度中,隐含着的核心理念是“合规优先于价值”。这种理念被包上程序正义的外壳后,最低价中标就自然而然成为潜规则。比拼技术和技术创新者必败,唯有玩价格战的七伤拳才可能幸存。
此外,央国企大量设立数科公司,目前已经超过500家之多。这些数科公司的设立,原意是对内整合内部数据,发挥合力,对外把特有技术和知识产品化进行输出。但当数科公司统合管理了本机构的全部数据、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之后,凭借内部行政权力垄断项目入口,以“总包管理费”等名义收过路费截留利润,把自己本该做的事外包,逼迫外部厂商陷入“低预算、高成本”的交付陷阱,就成了通行的玩法。如不及时制止,必将愈演愈烈。
4.新技术大浪淘沙。
软件行业自身必须应对生产工具的革命性变化,主动改进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最明显的就是应对人工智能对软件业自身的冲击。人工智能编程技术必将大幅降低软件开发成本,终结“靠代码工时赚钱”的模式。
但是,危中藏机,如果及时拥抱AI工具,利用新方法改造巨大的存量软件市场,提供标准化、可组合的核心业务模块,也许就是新的蓝海开端。
对Manus事件的总结与建议
总之,软件行业在中国的发展,面临着社会文化、体制机制、新兴技术等多方面的压力,非常艰难。
Manus在中国卖不上价,并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因为我们不识货。
我们对Manus事件的总结与建议主要有四点:
第一,Manus将其注册地转移至新加坡,基本考虑是合规、靠近海外客户。这是正常的商业逻辑和企业发展需要,没有刻意“出逃”;
第二,在国际政经形势错综复杂、斗争空前激烈的现在,再普通的企业行为都有可能被贴上政治标签,成为国际斗争的武器和讨价还价的砝码。Meta收购Manus,目前看是纯商业行为,但也有可能导致美国高科技企业跟风来华挖走优秀项目和优秀人才。这是需要从政策制定层面防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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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要警示有追寻高估值想法的朋友,美国的高估值背后,也隐藏着许多内幕操作的“陷阱”,并不像外表看上去那么美好。承诺你的,你未必拿得到。至于为了合规而寻求海外发展的朋友,建议跟着客户需求走,而不是为了合规甚至逃避关税出海。因为客户需求是客观存在,而规则是可以改的,特别是美国的规则。今天为了合规跑到一个地方,明天可能就面临新的制裁,被它牵着鼻子疲于奔命,会拖死自己。
第三,不赞成用简单粗暴的方式遏制Manus这类企业出海。中国高科技产业的建设者不仅仅是中国本土企业,还有大量的外国技术专家和外国企业来华兴业,寻求发展。2025年,我国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加150%,占全国外商直接投资比重的34.7%,而且外资已经从传统的来华设立生产基地,转变为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前沿技术生态共建。中国正在成为跨国公司全球高科技研发的核心节点。这些公司在中国研发技术,最终为全球服务,如果在中国取得的技术成果不能顺畅推广到全球,企业就形不成商业逻辑闭环。
因此,虽然有舆论呼吁政府限制Manus类型的海外发展,但随意粗暴干涉会形成恶劣先例,影响国家形象,还会让海外先进技术不敢来中国发展,对我们自身发展不利。相关政策的制订要十分慎重才是。
第四,严厉控制和打击高科技企业海外并购不符合中国国策。2018年我们就提出,从商品和要素开放转向制度规则的开放。打造全球科技高地,让科技向海外溢出,为人类做贡献,这不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使命,也是经济规律的必然——没有用户就没法摊销开发成本,不兼容全球就会被封到自闭。
具体来说,在信息技术领域,中国已经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先进技术体系。下一个目标,就是依托全球最强大的商品制造能力,输出中国标准,在全球建设以中国技术为基础的全球技术体系,实现以中国为基底的中美欧技术栈共线。
Manus走出去固然有可惜之处,但它在公司注册地和产品走出去的同时,作为在中国成长起来的企业,事实上也在推行中国标准,推广中国技术。从科技战略角度,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所以,我们更应该做的是改变体制机制,优化国内投资和营商环境,让企业在国内能更好发展。比如改革投资考核制度,尤其是国有资本对高科技企业的估值方法;推动知识收费市场建设,规范互联网生态,打击“付费陷阱”,让用户愿意为知识付费,让企业能通过合规经营获得收益。
作者 陈文麒 宿东君|投稿 tougao99999
本文作者宿东君为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陈文麒为中国银行原供应链金融专家。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风云之声”。
开白名单 duanyu_H|投稿 tougao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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