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近日山西大同的一位博主在网上发视频称,她遭遇了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
视频显示,7月24日早晨,轿车在小区内右转,轿车过弯后10米外一辆自行车摔倒。博主称,摔倒的骑车人报警,向她追责索赔。
报道中提到,经警方调解,双方协商放弃追究对方因本次事件产生的责任,轿车司机强调,没有赔偿没有道歉,网传她赔偿了1500元是假的。
在交通执法中,“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定义是指虽然双方车辆或车辆与行人没有实际的物理碰撞,但一方由于躲避或措施不当,造成了损害后果。
换言之,在没有物理接触的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其责任由造成损害的一方承担。法律上,交通事故的定义是基于结果,即因机动车导致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即构成交通事故。
最后,官方提醒大家,占道超车、未礼让行人、违停、闯红灯、乱用远光灯等违法行为,一旦导致无接触交通事故,也需承担主要责任。
在道路行驶中,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这样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能保证自身无责或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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