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武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8.14万元: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撤销资料等

  8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南临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罚款58.14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撤销资料;

  2.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

  3.未按规定采集、存储人民币冠字号码;

  4.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5.违反安全管理要求;

  6.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7.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

  8.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

  同时,黄某[时任湖南临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湖南临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被罚款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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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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