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披露,时任中国人寿(601628)天津市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田国敏,因“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财中社》发现,这张处罚背后,牵出一起跨度7年、诈骗32人超350万元的犯罪大案。
根据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12月27日终审刑事裁定,2013年12月至2019年9月间,田国敏利用保险代理人身份作掩护,虚构“鸿鑫分红险”“内部高息理财”等虚假项目,甚至伪造保险合同模板掩盖骗局,陆续骗取32名被害人共计352.5万元(含约定利息),赃款被用于个人挥霍、对外放贷及偿债。
司法追责的齿轮从2021年3月开始转动:田国敏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拘、批捕,历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天津市三中院二审,最终被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保险理财项目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20万元,并责令全额退赔32名被害人损失。
此次天津金融监管局的处罚意味着,田国敏不仅要为诈骗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更被彻底剥夺重返保险行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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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