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国家大基金6月3日至6月26日减持149.35万股,持股比例降至10.85%
36氪获悉,德邦科技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日至6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49.35万股,持股比例由11.90%降至10.85%。本次减持属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36氪获悉,德邦科技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日至6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49.35万股,持股比例由11.90%降至10.85%。本次减持属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36氪获悉,胜通能源公告,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增至409,248,000股,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股权分布已满足上市条件。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6月29日上午开市起复牌。此前,因要约收购完成后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低于25%,公司股票自6月4日起停牌。
36氪获悉,航天工程公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4日、6月25日、6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公司不涉及商业航天及航天相关业务,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6氪获悉,威派格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无液冷产品收入,除此之外,公司目前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
36氪获悉,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4,014,55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36氪获悉,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25,837,1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36氪获悉,有研新材公告,公司关注到近期磷化铟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暂无磷化铟相关产品和技术。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26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累计达119.75%,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6氪获悉,富维股份公告,公司收到某知名合资品牌主机厂的定点通知书,将作为零部件供应商为其车型开发座椅产品。项目预计2027年12月开始批量供货,生命周期8年,总销售金额约48.11亿元。本次定点表明客户对公司座椅产品研发能力及品质的认可,但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并存在项目延期、变更或中止等风险。
盖世汽车讯 在理想汽车“Livis Day软件与具身智能发布会”上,创始人李想指出当下辅助驾驶的致命问题:在复杂场景或极端天气时,智能辅助驾驶会直接退出,将方向盘交还给驾驶员。接近一半的智能辅助驾驶事故,都发生在“接管”瞬间,此时驾驶员毫无防备。李想在发布会上推出自研芯片马赫M100等产品,宣称能“更早感知风险,更快做出避险动作”,但他未说明搭载这些技术的车辆在极端场景下能比两秒多给出多少响应时间。此前,小米SU7在高速施工改道时,系统两秒提示后车辆碰撞,三名女大学生遇难。虽两秒提示合规,但现行推荐性标准的10秒规则只适用于L3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L2级辅助驾驶不受此约束,暴露出智驾系统存在巨大感知盲区。中国智能驾驶从L2到L2++有了技术飞跃,L2++在多数常规路况表现出色,但也让用户放松警惕,陷入“监工困境”,在安全性上甚至不如传统L2系统。车企卡在L2++做文章,是受制于法规的“规则套利”。L2级系统驾驶员是责任主体,车企无法在现行法规下将L3级汽车推向全国。目前自动驾驶技术不完美,算法模型无法覆盖所有极端路况。工程界提出最小风险操作(MRM),但L2级系统无执行此操作的法律权限。监管层已采取措施,一方面规范宣传措辞,另一方面制定强制性标准,要求L2级系统具备风险缓解功能(RMF)。部分车企也推出“体验补丁”,但无法解决责任问题。破解智能辅助驾驶的安全悖论,需靠2027年生效的强制性国标和硬件投入,目前多数搭载城市领航辅助的车型仍存在安全隐患。
盖世汽车讯 北京6月26日消息,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全球首个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已获批发布,我国在该法规制定中起到关键的牵头与推动作用。6月22日至26日,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组织第199次全体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上,由中国、欧盟、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日本共同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经全体缔约方投票表决后正式获批。该法规明确了自动驾驶系统产品核心技术指标,构建起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法规框架,为自动驾驶技术安全有序落地提供了统一标准。在积极参与国际法规研制的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在加速推进我国自动驾驶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标准编制已完成,正在履行报批程序。与ADS GTR相比,国内标准不仅全面涵盖其核心技术内容,还结合我国产业实际与监管需求,对L3级、L4级自动驾驶系统提出更细致的技术要求,明确不同级别产品的安全底线。此外,还完善了用户使用培训与告知等内容,以防范误用和滥用风险。同时,在国际通行的“多支柱法”试验方案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统一的标准化试验场景,为国际法规的实施提供支持。未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深度参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国际标准法规的制修订与协调,加快国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推动国际法规与国内标准有效衔接,形成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标准法规发展格局。还将深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生产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完善技术标准与监管方案,保障自动驾驶产品安全合规落地,引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